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我县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我县经济复苏进程深入推进,消费需求持续释放,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增加,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稳增长
2023年第一季度我县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稳增长。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93元,同比增长2.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1元,同比增长6.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4个百分点。
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呈“两增两减”态势
(一)经营性净收入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来源
一季度城镇人均经营性净收入1299.4元,比上年增长32.1%。随着市场经济逐渐复苏,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助推企业和个体户健康发展,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明显。
(二)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势头强劲
一季度转移净收入增长相对较快。全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437.7元,比上年增长317.4%,增速在居民收入四大项中相对较快,为保障基本民生和稳定居民收入增长提供重要支撑。增长原因一是疫情放开后,城镇点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城镇点寄回带回收入增加;二是受居民基础养老金和退休金标准相继提高等影响,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势头强劲。
(三)财产性净收入(成本法)和工资性收入呈下降趋势
一季度城镇人均财产性净收入251.4元,比上年下降21.6%。因受疫情的影响,租赁环境还在恢复缓冲区,具有一定滞后性。房屋出租和门面出租租金降低影响财产性收入降低。城镇工资性收入6104.7元,下降23.6%。就业形势波动加大、就业行情恢复滞缓,人员流动频繁,务工收入不稳定。
三、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经营净收入带动明显
(一)一季度农村经营净收入带动明显
一季度农村经营收入为1092.7元,比上年增长96.4%。一是随着疫情管控的放开,营商环境逐渐恢复。二是我县加大产业投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营收入稳定增长。
四、城镇点消费需求持续释放,消费结构趋向合理
一季度城镇点消费需求增长速度明显,主要体现在食品烟酒、居住、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的大幅增加。一是得益于疫情防控政策的放开,传统民间活动逐渐活跃,衣着和娱乐消费增多;二是放开后节假日居民外出意愿强烈,出游人员消费带动明显。三是生活水平提高耐用品需求增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追求更高的生活品质,热衷于购买耐用品和现代科技产品,购买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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