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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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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化和旅游部《 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3〕123号)相关要求,经从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班子讨论决定,拟推荐陆永华同志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陆永华,男,侗族,1976年1月出生,2001年参加工作,现为从江县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主任,县民族艺术团负责人。

该同志2018年被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评为“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2019年6月参加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全国基层院团戏曲汇演。2022年11月,率团赴上海参加第五届国际进博会,向世人展现了“民族原生态 大美黔东南”的从江非遗魅力。带领的从江县民族艺术团两次被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授予“第五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和“第九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等。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9日18:00以前通过如下方式向从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反映。

联系人:杨明 ,联系方式:15121460703 

邮箱:1090952123@qq.com


从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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