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敬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县农村污水治理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门职责情况
按照机构改革职责分工以及《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黔东南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等总体安排和部署,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统筹抓好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选择农村改厕技术模式,确保农村改厕工作不走弯路、不翻烧饼,不搞面子工程、形式主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实施整县推
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分类指导,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党委、政府以及村两委,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职责责任。
二、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试点情况
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立足我县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选择适宜模式为导向,突出重点区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分类梯次推进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抓好审计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凸显试点示范效应。2019年底以来,为全力支持我县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问题整治,省、州生态环境部门支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3243万元,专项用于丙妹镇上歹村、大歹村、平豪村,下江镇中华村、郎洞村、平茶村、大菜园、恰新村,秀塘乡打格村、归眼村、乔谷村,停洞镇摆下村,贯洞镇德卡村、刷搞村刷搞寨、今华村,洛香镇佰二村、大桥村,加勉乡加烧村、羊达村,加榜乡平妹村利古寨等问题突出村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35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2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等,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谋划和申报。2019年12月,我局成功申报入库涉农村污水治理捆绑项目8个,入库项目申报资金8000余万元。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党委书记陈程同志2020年4月16日赴从江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助力脱贫攻坚指示精神,委托省环科院、贵州德润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等省内实力强劲的资质部门和单位,重点围绕丙妹镇大歹村、宰章河上游龙江村等生活污水问题突出村寨,以及都柳江沿江村寨、城镇周边村寨、沿干线公路村寨,包装并申报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推动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同时,州生态环境局正在统筹推进全州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科学谋划、梯次推进全州各县市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三、我县生活污水整治现状和困难
一是对农村生活污水问题处理模式认识不足。部分乡镇、指挥所及村两委简单将村内“污水污物横流”问题归于没有项目覆盖,缺少污水管网和处理终端,认为解决措施就是实施项目,修建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处理站。加强村寨卫生基层管理是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环境污染的关键。
二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难度大。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尤其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随着农村厕所革命的全面推进,群众对生活污水收集治理的愿望和标准日益提升,然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需求点多面广,投资大,由于从江县脱贫攻坚任务重,县级财政极度困难,项目建设只能依靠中央和省级有关专项资金支持。
三是缺乏科学长久可行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维护机制。当前我县农村村寨并非毫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后期运维资金未能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且乡镇、村等各级社会管理不到位状况十分突出,以及农村群众陈旧的生活习惯等因素,部分生活污水仍随意倾倒排放,村(寨)内雨沟不畅及未落实定期清疏等情况,形成黑臭水沟(塘)等现象极为普遍,污水收集管网堵塞未能发挥正常效益。
四、生态环境分局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现有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压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紧盯项目施工单位,抢抓时间,全力推进建设,力争9月底前基本建成。同步推进省、州近期下达的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二是继续谋划一批新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下半年,我局将坚持紧扣省、州生态环境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提前谋划、精心编制项目申报方案,以突出重点区域、流域为整治范畴,以农村生活污水为整治重心,持续谋划一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
三是逐步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管、养、用”长效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运维体系,采取以奖代补、公益性岗位、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激励和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期稳定有效运行。
四是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督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着力提升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力争“十四五”10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感谢你们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工作不足之处请加强监督指正,并就答复情况,将反馈意见建议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并推动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从江分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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