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市场监管局“三强化”开展“拥军惠军”经营活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等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管局结合部门工作职能职责,严查以“拥军惠军”为名义的欺骗性、误导性商业营销行为,严厉打击侵犯军人军属等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者。

一是强化执法震慑,严打违法行为。采取相关股室+乡镇分局两级联动,重点检查全县范围内各类经营主体以“拥军惠军”为噱头,在销售或提供服务中欺骗、误导军人军属等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拥军门店”“拥军企业”名义等进行商业炒作、销售或提供服务中使用质量不合格、侵权假冒、以次充好、价格欺诈、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增强法治观念。采取“线上+线下”双结合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严禁以“拥军惠军”名义开展违法经营活动的提醒告诫》提示,呼吁商家经商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同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契机积极向市场主体和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军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市场主体自觉抵制经营“军”制服及仿制品的违法行为,并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严防购进及销售“军”字号商品以及严禁以“拥军惠军”名义开展欺骗、误导性商业营销活动。

三是强化平台作用,发挥群众监督。利用全国1231512345投诉举报平台,准确摸排群举报的以“拥军惠军”名义开展违法经营活动的线索,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不断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执法车辆16台次,排查经营者337家次,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和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及转办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