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林农经营者: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发〔2024〕11号)《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林发〔2024〕10号)文件要求,现将从江县2025年四月份林木采伐限额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5年我县常规采伐限额共572797立方米(其中国有林场6717立方米,集体和个人566080立方米)、年度结转限额7385.639立方米。
截止4月30日,已使用常规采伐限额143830.73立方米(国有林场3842.3立方米、集体和个人139988.43立方米),已使用年度结转限额7384.99立方米。剩余常规限额428966.27立方米(国有林场2874.7立方米、集体和个人426091.57立方米),剩余年度结转限额0.649立方米。其中剩余商品林限额401078.36立方米(国有林场904.8立方米、集体和个人400173.56立方米)、剩余公益林限额27887.9立方米(国有林场1969.9立方米、集体和个人25918.01立方米)。详情请见附件。
从江县林业局
2025年5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