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每年重点公开了全县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2023全年发布政府网财政信息27条。
2.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3.政府信息管理
局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信息撰写,并依据有关制度,应写尽写、应报则报,践行“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宗旨,安排参加相关会议和培训,确保高质量进行信息写作。财政信息来源主要为财政工作的日常动态,涉及业务股室的,由股室负责人提供数据信息,由办公室汇总后撰写;开展日常活动的,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作假、不参水分,并对财政信息中的语句表达进行反复核实,确保细节不出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员审核后报给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由分管领导进行把关,确保有人审核、有人负责;对于涉及关键业务的重要信息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审核,签字同意后发布;严格遵守保密条例,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加强培训管理,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对于涉密信息进行严格管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政府公报和财政信息平台为从江县政府网站,此外无政务新媒体及其他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5.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层层抓、相关股室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机制,加强管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财政工作考核范围。在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政务公开及政策,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三是层层审核,确保规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严肃信息审核发布纪律,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0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员专业性不高。信息的选取、数据的筛选、以及编辑撰写和审核需要具备一定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的专人来负责,但因为人事变动、工作调整的原因,造成撰写财政信息的人手不足,以及专业水平不高;二是全县财政信息存在报送时效不强、信息工作不重视、信息质量不够高、采用率低、特点不够鲜明等问题,乡镇财政所报送信息积极性不高。
2.改进情况:加强信息员的专业培训,熟悉《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全力提升财政信息报送水平。一是坚持正确引导。财政新闻宣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新闻宣传的政策和法规,以正面宣传为主,在政治上、政策上严格把关,防止出现偏差。二是坚持真实准确。向各级媒体报送的财政新闻稿件必须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严禁捏造事实和伪造数据,因报道失实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的,追究撰稿人、审稿人责任,同时不予兑现奖励。三是坚持严格审核,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向各级媒体报送的新闻稿件,必须财政所负责人、股室(单位)负责人、局分管领导或指定的审核人签字,同时报送局办公室备案。四是计划组织开展乡镇财政所关于信息写作和报送的培训,提高其报送积极性和信息报送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