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林权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2025)第02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与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5年8月22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产权证号 |
更正内容 |
面积(亩) |
1 |
从江县往洞镇贡寨村(高领高架) |
5226331700052-1/1 |
原林权证《5226331700052-1/1》权利人(吴乃募)错误登记为(吴奶募),其属同一人。 |
35.9 |
2 |
从江县往洞镇贡寨村(笔摆) |
5226331700052-1/1 |
原林权证《5226331700052-1/1》权利人(吴乃募)错误登记为(吴奶募),其属同一人。 |
27.4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从江县南下三桥政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855-6929985
从江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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