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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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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小地名

面积

1

5226331700002-1/1

兰永春

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

从江县往洞镇贡寨村

报胖

499.5

公告单位:从江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55-6929985

20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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