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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首次登记公告   (2025)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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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坐落

面积(亩)

四至界线

备注

东抵

南抵

西抵

北抵

1

韦老晒

522633********5359

从江县斗里镇岑偶村(引根)

4.05

韦今龙山林

韦老晒居民房

韦老晒农田

韦老中山林

2

潘兴福

522633********531X

从江县斗里镇岑偶村(引根)

6.9

冲 潘祥福山林

潘兴福居民房

韦老晒山林

韦老晒 山林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从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855-6929985


从江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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