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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转移继承登记公示 (202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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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定,从江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拟柴杰(身份证号:522***********7111)名下的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权利人柴杰于20250614日过世,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父亲已死亡)、母亲(已死亡)、配偶范永春(身份证号:522***********9325)之子柴继伟(身份证号:522***********9314)之女柴婷婷(身份证号:522***********0023)。

从江县丙妹镇江东南路农行综合楼《从政房权证监证字第201000073号》其子柴继伟继承。

同时申请对该不动产权进行继承转移登记。为确保权属归属无异议,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如无异议,我中心将按程序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从江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855-6416012


公告单位:从江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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