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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林权遗失公告 (2025)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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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从江县刚边乡平正村,权利人所持《5226330900780-1/25226330901642-1/1》林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林权信息见附表:

林权证编号

持证人

小地名

面积(亩)

5226330901642-1/1

从江县刚边乡平正村鸡脸寨

玉庙

209.74

5226330901642-1/1

从江县刚边乡平正村鸡脸寨

玉庙

102.98

5226330901642-1/1

从江县刚边乡平正村鸡脸寨

玉庙

98.38

5226330901642-1/1

从江县刚边乡平正村鸡脸寨

雷团

324.66

5226330900780-1/2

从江县刚边乡平正村

玉庙

120.79

5226330900780-1/2

从江县刚边乡平正村

玉庙

87.38

5226330900780-1/2

从江县刚边乡平正村

玉庙

94.26

5226330900780-1/2

从江县刚边乡平正村

拜里困

2.49

5226330900780-1/2

从江县刚边乡平正村

回散背

5.9

5226330900780-1/2

从江县刚边乡平正村

玉庙

82.59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0855-6929985


从江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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