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坐落于从江县庆云镇德盘村,权利人所持《5226330702332-1/1》林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林权信息见附表:
林权证编号 |
持证人 |
小地名 |
面积(亩) |
5226330702332-1/1 |
石秀清 |
务言归钱 |
6.28 |
5226330702332-1/1 |
石秀清 |
务言归钱 |
1.23 |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0855-6929985
从江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