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斗里镇根里村因保管不善,坐落于从江县丙斗里镇根里村,权利人所持《5226331401203-1/1》林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林权信息见附表:
林权证编号 |
持证人 |
小地名 |
面积(亩) |
5226331401203-1/1 |
从江县斗里镇根里村 |
不培台 |
658.75 |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0855-6929985
从江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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