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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便镇人民政府关于从江县宰便镇东西部协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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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受邀报价单位:

因实施从江县宰便镇东西部协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需询价采购医疗设备经我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本次询价以价低、择优的方式进行评定为医疗设备供应商。请各报价单位按以下要求,于2024118日上午9: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报至宰便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

一、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万元)

备注

1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

71CRP

1

180000

18

报价不得超过总金额

2

普通心电监护仪

ND12

2

15000

3

3

高端心电监护仪

N12

1

40000

4

4

牙科治疗椅

ZA-208A

1

40000

4

5

血沉仪

ORON-210

1

20000

2

6

产科专用监护仪

C11

2

30000

6

7

医用冰箱

HYC-310A

2

15000

3

合计

40

二、询价报价的相关要求

1.本次询价为从江县宰便镇东西部协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整体采购,询价响应单位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数量,询价响应报价包含每个阶段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以报价低的为供应商。

2.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必须保证供货,并送达项目实施地点。

3.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要求企业实力强、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批政府采购询价响应的前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询价响应报价单位应保证:属依法成立的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所提交的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真实合法有效,询价响应报价单位所提供的报价应当符合询价及询价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无权利瑕疵,否则,应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

5.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一份):报价一览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询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等。(以上文件均需加盖询价响应方公章)。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询价响应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

(2)询价响应文件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7.询价评审、定标原则:在每份询价响应文件符合询价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以报价最低、规格最高的为定标供应商:

三、联系人:陆柱

话:18385765563 0855-6981007

址:从江县宰便镇宰便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


宰便镇人民政府

202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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