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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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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202号文件精神现将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130-202328日)。如对资金安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从江县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电话:0855-641902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从江县行政中心三号楼四楼

附件:从乡振领复〔2023〕4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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