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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从江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的公示(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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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59号)、《从关于从江县2025年新媒体电商人才培训项目立项的批复》(农领复〔2024〕66号)、《关于从江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第一批)立项的批复》(从农领复〔2025〕2号)及《关于从江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第一批)基建类项目立项的批复》(从农领复〔2025〕3号)文件精神,现将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通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127日-202525日)。如对资金安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从江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电话:0855-3910912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45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从江县丙妹镇青平路79号

附件:1.从财农〔2024〕71号-关于提前下达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第一次)通知.pdf

      2.从财农〔2025〕4号- 关于下达从江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第二次)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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