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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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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61号)文件精神,从江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1219日-20241229日)。如对资金安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诉监督电话:12317、0855-6419111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从江县行政(发改局)

附件:1.从财农〔2024〕67号 关于转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财政、发改).pdf

      2.黔财农〔2024〕161号 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611万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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