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61号)文件精神,经从江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9日)。如对资金安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诉监督电话:12317、0855-6419111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从江县行政大楼(发改局)
附件:1.从财农〔2024〕67号 关于转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财政、发改).pdf
2.黔财农〔2024〕161号 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611万元).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