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黔发改地区〔2024〕694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6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9日)。如对资金安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诉监督电话:12317、0855-6419111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从江县行政大楼(发改局)
附件: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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