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7日,从江公安联合多部门成功查获一辆非法运输卷烟车辆,收缴烟卷11911.9公斤,价值约976629.45元。
当日,从江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指令称:有一辆疑似运输烟草的车辆即将经过我辖区,请立即前往拦截。
接到指令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并会同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六大队、从江县烟草专卖局,在辖区洛香服务区进行设卡拦截。
经过1小时的车辆排查,民警终于发现了一辆疑似运输烟草的重型仓棚式货车。在对该车进行查验时,我们发现车辆货箱中装有大量烟叶。此外,驾驶员卢某某无法提供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在讯问中,卢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在明知运输物品为烟叶的情况下,仍冒险进行非法运输的事实。卢某原计划从贵州省大方县运送烟片到广东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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