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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林业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清单(2026年第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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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林业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清单(2026年第十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决定(处罚结果) 处罚依据 处罚时间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机关 处罚对象类型 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数据来源单位
1 从林罚决字〔2026〕第12号 行政处罚 潘老勇于2026年7月13日上午,用2000元现金跟松陇村六组村民叶老单购买得“污佐”坡的10株杉木,当日下午在没有办理采伐下江镇松陇村六组“污佐”坡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用油锯砍伐“污佐”坡的10株杉木,2026年7月15日潘老勇请下江镇摆仰的潘光明调运木材出山,被当地群众举报。潘老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1.责令潘老勇于2026年12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10株林木2倍的树木20株。
2.并处滥伐林木材积2.2793立方米价值3倍的罚款共计叁仟肆佰贰拾元(杉原木:500元/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及《贵州省主要林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2.0第二项 2026年7月30日 潘老勇 从江县林业局 个人 身份证 5226331968****7014

滥伐林木 从江县林业局
填报时间: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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