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江县林业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清单(2025年第十八期) |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决定(处罚结果) | 处罚依据 | 处罚时间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机关 | 处罚对象类型 | 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违法行为类型 | 数据来源单位 |
| 1 | 从林罚决字〔2025〕第11号 | 行政处罚 | 谷坪乡银下村2-5组于2022年2月在从江县谷坪乡银下村“今冒”坡开挖林地修建晒谷场未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2357公顷。谷坪乡银下村2-5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和《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1.责令于2026年2月28日前恢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2357公顷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2357公顷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5倍的罚款24438元。(其中恢复0.2357公顷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6292.22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十九条 | 2025-09-11 | 吴世龙 | 从江县林业局 | 集体 | 身份证 | 5226331981****1217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从江县林业局 |
| 填报时间:2025年9月16日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