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林农经营者: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发〔2024〕11号)《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林发〔2024〕10号)文件要求,现将从江县2025年1月采伐限额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5年我县采伐限额共572797立方米(其中国有林场6717立方米,集体和个人566080立方米)。截至1月31日,集体和个人商品林限额使用31766.3立方米,公益林限额使用60077.5立方米,详情请见附件。
从江县林业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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