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从江县人民法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2025年6月23日 | |||||||
单位名称 | 拟重点宣传的法律规定 | 重点普法对象 | 完成时限 | 拟开展的普法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形式)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备 注 |
从江县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本院干警、 社会公众 |
全年 | 1.开展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2.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法院开放日”活动。2.在微信公众号上开展宪法宣传,利用LED显示屏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和宪法相关知识。 | 从江县人民法院 | 庭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本院干警、 社会公众 |
全年 | 1.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干警进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军营、机关开展普法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发布普法宣传资料。2.巡回审理案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3.利用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普法文章、短视频、动漫等线上普法,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和裁判规则。 | 从江县人民法院 | 叶迎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 本院干警、 社会公众 |
全年 | 1.利用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普法文章、短视频、动漫等线上普法,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和裁判规则。2.组织干警进社区、乡村、学校、企业、机关开展普法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发布普法宣传资料。 | 从江县人民法院 | 滕黎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 本院干警、 社会公众 |
三八妇女节、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等时间节点 | 1.联合县妇联、检察院、公安局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利用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普法文章、短视频、动漫等线上普法。 | 从江县人民法院 | 叶迎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 本院干警、 社会公众 |
全年 | 1.联合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利用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普法文章、短视频、动漫等线上普法。 | 从江县人民法院 | 叶迎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本院干警、 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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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普法平台 | 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 | ||||||
分管领导 | 李学云 | 联系电话 | 180 0855 8889 | ||||
联络员 | 蒋若瑜 | 联系电话 | 191 1052 07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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