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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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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江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一)预算收入情况

(二)预算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从江县森林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二)从江县森林公安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从江县森林公安局政府采购情况

(四)从江县森林公安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从江县森林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附件:从江县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部门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及业务建设工作;

2、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的侦破工作;

3、研究制定全县森林公安民警人员培训、教育和录用、警务督察、督办、立功受奖及警衔申报工作;

4、组织拟订全县森林公安装备、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警务保障和项目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江县森林公安局内设八个所室,分别是: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法制宣传大队、刑侦治安大队、丙妹派出所、西山派出所、停洞派出所、宰便派出所。

(三)部门人员构成:

从江县森林公安局总编制 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在职人员26人,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一)预算收入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总额为502.5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86.1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7%,非税收入财政拨款30万元,主要是罚没收入,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额的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86.39万元。较上年增加199.1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满编运行,罚没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总额50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5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在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35.4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7%,商品和服务支出267.1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48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满编运行,案件办理数较去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2018年“三公”经费从县财政下达的公用经费总额由单位自行安排,预算控制数为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上年减少4.8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上年减少3.2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严控车辆费用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减少。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零预算。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安排项目支出。

四、其它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8年从江县森林公安局,运行经费支出44.75万元,比2017年减少25.6万元,下降 3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厉行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总额974.91万元,主要是办公用房、公务车辆、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机械设备等,所有的国有资产均为本单位公务使用,没有存在出租、出借和私人占用的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初部门预算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支出,支出预算数为零。

(四)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收入支出均为零。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21302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从江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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