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从江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方案》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从江县财政局反映申报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名反映。
2.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准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23日—2022年4月1日。
4.联系股室和受理方式:从江县财政局农财股
联系地址:从江县财政局2楼,联系电话:0855-6418100邮编:557400
监督举报电话:0855-6418097(县财政局)
12317(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29718007@qq.com
附件:从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江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1-1: 从江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pdf
附件1-2:从江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pdf
从江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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