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从江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瑶族医药·药浴疗法”项目(以下简称“从江瑶浴”)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与服务,推动从江瑶浴产业高质量发展,从江县制定了《从江县瑶族医药(药浴疗法)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出台目的
从江瑶浴是国家级非遗,当前存在传承人权责不清、技艺标准执行不严、产业合作不规范、传承激励保障不足、退出机制缺失等问题。本《细则》依据国家、省、州、县四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法规及瑶浴授权管理等相关文件,立足瑶浴专属核心技艺特点制定,旨在规范传承人管理、守住技艺原真性、打通非遗传承与乡村产业融合、建立可落地的动态监管体系,推动从江瑶浴保护传承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核心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对象为从江瑶浴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特指承担保护、传承、发展责任,熟练掌握药材辨识、配方调制、熬制工艺、疗法应用等核心技艺,并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评审、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布的人员。区别于其他类别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实行瑶浴专项差异化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六项核心职责
1.授徒传艺:积极开展授徒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建立清晰的师徒谱系。
2.公益推广:参与公益性宣传、推广,提升项目知名度。
3.严守标准:严格遵守《从江瑶浴加工和宣传规范》等6项最新标准规范,指导市场主体规范生产,防止技艺歪曲或滥用。
4.档案管理:妥善保管配方手稿、药材标本等实物资料,建立并更新个人传承档案。
5.产业合作:鼓励与符合质量标准、拥有合法资质的主体合作,参与产品研发、技艺指导和质量把控。
6.学习教育:积极参与培训、研讨,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创新水平。
(二)四项行为规范
1.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歪曲从江瑶浴文化内涵或夸大功效。
2.严禁擅自转让传承人相关权利,妥善保管从江瑶浴核心技艺、配方。
3.严禁未经许可与未取得授权或未符合质量标准的瑶浴经营主体开展合作,不得为其提供配方、技术指导、品牌宣传等相关服务。
4.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服务与保障
整合文旅、卫健、人社、农业、民宗、市监等多部门资源,全方位给予传承人支持:
1.活动保障:参加官方组织的展示、推介活动等,有关部门应当承担交通、食宿费用。
2.平台建设:支持建设传习工坊、展示馆、研学基地,打造一体化传承体验空间。
3.荣誉申报:指导申报更高层级非遗传承人、民族医师、瑶浴康养师等职称荣誉。
4.人才引进:支持行业部门创新引进具有突出贡献并符合急需引进人才条件的瑶浴传承人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5.技能培训:支持瑶浴传承人参加技能艺能培训,不断提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能力。
6.创业扶持:在质量认定、专利、商标、健字号、地理标志、授权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四)动态管理
实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出现6类情形,经乡镇核实、县文旅局审批后,直接取消传承人资格:
1.通过弄虚作假骗取传承人身份;
2.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或限期整改仍不达标;
3.违法失德、歪曲滥用瑶浴技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4.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培训、考核等传承提升活动;
5.利用传承人身份虚假宣传、夸大疗效,严重损害“从江瑶浴”品牌声誉;
6.违规与无资质商家合作、提供技术服务,冲击瑶浴产业规范发展。
三、施行意义
1.强化责任主体意识:通过明确职责和红线,增强传承人的责任感和规范意识,防止非遗技艺被商业化滥用。
2.促进产学研用融合:鼓励传承人与合规企业合作,将传统技艺转化为现代产品和服务,助力从江瑶浴产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3.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职称申报、人才引进、创业支持等政策,提升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益,吸引更多年轻人投身瑶浴技艺传承。
4.保障非遗原真性:通过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确保只有真正掌握核心技艺、恪守职业道德的传承人才能享受政策红利,维护“从江瑶浴”的品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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