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从江县人民政府制定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补贴对象
基本原则: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特殊情形: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补贴原则上归原承包方;流转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承包家庭消亡的耕地,由村集体或指定第三方耕种的,经核实后可领取补贴。
二、补贴范围与条件
补贴依据:以农村承包地确权面积或二轮土地承包证面积为基础。
不予补贴的情形:
已转为林地、草地、养殖场或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
抛荒一年以上(上年10月至当年9月)的耕地。
占补平衡中质量不达标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等。
三、补贴标准与资金分配
总金额: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共2053万元。
补贴标准:51.26元/亩,按各乡镇核发面积分配(详见附件1)。
例如:丙株镇确权面积36692.19亩,补贴金额约188.07万元。
四、实施流程
数据公示:
村级公示(3月20日前):核实种植面积,公示7个工作日,农户签字确认。
乡镇复核(3月30日前):实地复核后公示7个工作日,报县农业农村局。
资金发放(7月31日前):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户。
五、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统筹协调工作。
职责分工:
农业农村局:审核数据、制定方案。
财政局:资金拨付与监管。
乡镇(街道):数据核实、政策宣传、公示监督。
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严查骗取、贪污等行为。
政策宣传:通过“大喇叭”“院坝会”等形式宣传,确保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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