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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在从江县哪些人可以申请低保?
发布时间:2023-11-13
来源信息:从江县人民政府网-县长信箱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83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民发〔2021〕15号)文件规定,申请低保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023年从江县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为713元/月.人,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线6072元/年.人;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标准: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金融资产的人均金额(市值)不超过当地24个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名下的住房(含自建房、商品房)总计不超过1套(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拥有不超过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的住房;3、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及本办法第七条所列累计外出务工半年以上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均无机动车辆,现值在5000元以下的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拖拉机和现值在20000元以下的生产或就医所需车辆以及残疾人代步车除外。三、“单人保”申请条件: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注: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以内,且财产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患有当地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