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晚,贵州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十二大队接到王女士求助,称其在G76厦蓉高速公路新民服务区不慎遗失一副价值3800元的眼镜。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服务区开展查找,经核实,服务区保洁人员在工作拾得该眼镜并将眼镜暂存在保安亭。5月1日,执法人员核对物品特征后,及时将眼镜寄回失主手中。执法人员热情服务、主动作为的工作态度得到王女士的点赞认可。
执法人员到服务区了解核实情况
执法人员帮助将眼镜寄回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出行前请仔细检查随身物品,途中妥善保管贵重财物,如遇问题和困难可拨打12328服务监督热线,交通执法部门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