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从江县行政中心2号楼3楼
办公电话:0855-6419111
传真号码:0855-6419111
办公时间: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从江县行政中心2号楼3楼
邮政编码:557400
电子邮箱:342461787@qq.com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6419111 负责人:周泽敏)。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部门网站建设和维护管理、后勤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干部队伍建设及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青、妇工作;承担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老干部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规划股(联系电话:6419125 负责人:王雅楠)。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起草重要文稿;承担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等工作;监测分析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开展经济运行等调控政策评估,提出政策建议;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提出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战略政策建议;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生产要素的紧急调度和总量平衡;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的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服务业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和考核;指导、监督、实施服务业发展重大项目,统筹协调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等工作;统筹协调城乡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承担有关县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承担使用国内资金进口设备的免税确认及政策协调;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措施意见。监测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情况;对接西部大开发项目和省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并监督实施;承担统筹推进县外区域合作交流工作,做好与县外区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的衔接;协调与县外经济合作有关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对口帮扶城市有关工作;研究拟订与县外区域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域经济协作。指导协调矿产资源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负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协调工作,拟订全县综合性改革方案;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跟踪、评估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问题;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有关问题的建议。负责全局法制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本系统的法制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相关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组织政策法规信息库建设。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工业化进程的综合性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规划重大产业基地和重大工业项目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设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综合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统筹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推动并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规制度以及信用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全县信用信息建设,推动公共信用资源共享,推动诚信文化建设和教育宣传;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社会征信管理工作。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措施,协调对外开放及利用外资的有关重大政策;研究财政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融资合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申报、企业债券融资年度计划制定,监督管理债券资金合规使用情况,督促债券发行主体按时偿还债券本金及利息;对全县产业基金的申报、审核支付、存续期监管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基金管理人、券商等中介机构比选工作;参与审核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使用,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上报工作;组织做好全县产业发展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以及国家资金申报、项目检查、项目验收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联系电话:6419121 负责人:包瑞恩)。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提出县级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建议;统筹协调投资口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申报工作;向金融机构推荐申贷项目,组织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投资、项目申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储备、信息、市场推荐工作。
负责全县投资口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以及国家投资申报、项目检查、项目验收工作;负责核准、审批政府资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负责拟定本局权限范围内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指南、办理流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行政服务窗口有关事项的解释、答复和函询等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的策划、建设管理、融资及项目库的规划和建设,申请国家、省核准及投资支持协调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建设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批,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提出重点建设项目建议名单,并做好协调管理。安排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检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投资到位、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控制及完成情况,“四制”执行情况等)并协调处理建设中存在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负责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考核和参建单位的信誉记录登记。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外贷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提出企业基金项目申报意见,组织申报全县产业基金项目,完成县人民政府、债券申报发行工作领导小组和基金审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农业经济和粮食管理股(联系电话:6419983 负责人:蒋国红)。研究优化统筹农业生产力布局,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相关政策建议;监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态势,跟踪研判趋势性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拟订土地政策实施办法;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拟订扶助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并协调实施;按规定程序批复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并参与组织实施;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实施粮食流通、加工和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各项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组织实施国家、省、州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糖等收购、销售、管理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承担粮糖等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承担军粮供应保障工作,指导军粮供应队伍和供应网络建设等相关工作;提出各项动用计划建议并督促实施。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承担全县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存储安全等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对粮食等物资的储备政策执行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管;组织做好全县农业经济和粮食管理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以及国家投资的申报、项目检查、项目验收工作。
统筹综合交通运输(含公路、铁路、航空、邮政)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邮政运行状况,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牵头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铁路、航空发展专项规划,制定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和临空产业经济发展规划,按规定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综合交通(含铁路、航空)、邮政等重大建设项目;负责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政策,建立高效便捷的运行管理机制,加快通用航空发展,负责申请立项建设通用航空项目(应急救援基地);引导和支持通用航空企业拓展服务领域;负责航线开辟及培育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负责对新建(改扩建)机场、铁路等重大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的协调推进工作。
(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联系电话:6419111 负责人:杨明俊)。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拟订生态文明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以及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推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提出环境保护政策建议;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县级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参与编制实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统筹指导、协调、调度、督查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规划、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等;负责分解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组织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考核评价意见报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交流和培训,总结推广示范经验;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开展生态文明政策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政策和措施。
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综合性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能源重大项目的布局,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做好全县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能源及物资储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以及国家投资申报、项目检查、项目验收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战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管理县级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的收储和轮换,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能源资源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社会发展股(联系电话:6419111 负责人:陈欣)。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协调落实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状况,提出发展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相关规划、计划并统筹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指导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做好全县社会发展项目及服务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以及国家投资申报、项目检查、项目验收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大健康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全县大健康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工作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大健康产业项目的策划、申报和融资工作;负责统筹全县大健康产业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督查调度全县大健康项目推进情况;负责大健康项目责任目标考核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价格监测和收费管理股(联系电话:6419111 负责人:冉卫华)。承担制定稳控物价年度目标和措施的工作;承担市场价格总水平和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城乡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工作;承担价格政策宣传和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产品、特殊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及政府定价商品、服务成本监审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搞好粮食产销合作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根据《贵县省定价目录》的授权制定、调整价格和收费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完成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价格收费管理工作任务。开展价格认证工作;为价格争议纠纷提供调解服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国防动员股(联系电话:6419501 负责人:胡延东)。承担国防动员各项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3个,具体如下:
(一)从江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419121 负责人:李垚):为我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对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提供咨询和服务。为全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提出建议,为研究推进重点项目和投资增长的措施提供服务。完成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从江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内设项目股、生态文明建设大健康产业服务股2个正股级机构。
(二)从江县价格认证中心(联系电话:6419111 负责人:陈欣):为我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主管部门开展价格认证提供服务。为涉纪检监察、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及价格认定结论复核等方面工作提供服务;为主管部门协调处理价格争议提供服务。为主管部门做好特殊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的成本监审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三)从江县粮食和储备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419983 负责人:胡延东):为我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对全县粮食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提出建议;为编制实施粮食流通、加工和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供服务,提出粮食流通各项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为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供服务;为申请粮食储备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提供服务,承担粮食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对县级储备粮糖等收购、销售、管理轮换计划提供服务;协助做好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及粮糖等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承担军粮供应保障服务工作,为军粮供应队伍和供应网络建设提供服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服务,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工作;做好全县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存储安全等监督检查服务工作。对全县粮油质量安全信息资源进行综合采集、归整、分析和运用,承担全县地方政策性储备粮、军供粮、放心粮油等政策性粮油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为全县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品质测报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