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镇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宰便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其中:单位职责1条,领导之窗9条,机构设置1条,政策文件2条,工作动态66条。微信公众号“西部明珠印象宰便”发布信息68篇,视频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设立分管领导1人,信息公开专职人员1人,详细安排部署和全面落实全镇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动政策解读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日常政务工作,常态化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信息公开完整性、规范性、时效性,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网站宰便镇网站开设了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政务咨询等栏目,及时主动做好我镇机关动态等信息的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保密规定、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准确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我镇紧紧围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以往有新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做得多,但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少,重视程度上有待提高;二是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方式不够,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
接下来,我镇将进一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再次明确工作具体任务,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