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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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便镇党委政府内设机构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中共从江县宰便镇委员会、从江县宰便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罗臻(镇党委书记)、吴海彦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855-6981001

地址:从江县宰便镇宰便路

、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督促检查镇党委、政府各项决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负责本镇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保密、机要、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具体事务工作;组织起草以镇党委、人大、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及机关各类文字材料的收发、印制、传递及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本镇有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信息的搜集和传递;负责本镇机关内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855-6981001

2、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镇农业、工业、三产等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镇各种经济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招商引资,推动全民创业;负责全镇农业和扶贫开发的有关工作;负责全镇各种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承担镇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55-6981001

3、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障、城乡低保、救灾救助和婚姻登记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镇社会公益事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的管理、指导和组织协调;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优抚、社会救助、双拥共建等的行政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全镇防灾减灾、救灾救济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0855-6981001

4、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本镇公共卫生、人口(包括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制定有关公共卫生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居)委会、各机关单位的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调查了解本镇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关信息并及时上报。(联系电话:0855-6981001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本镇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村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农村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联系电话:0855-6981001

事业单位

1、组建镇农业服务中心,为镇党委、政府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镇农业种植、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产渔业等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型农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服务;负责本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卫生防疫的技术指导服务及农牧渔业技术培训;负责本镇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联系电话:0855-6981001

2、组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镇党委、政府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镇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本镇优抚安置、农村低保、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对象的调查、审核和物资、资金的管理、发放;负责本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55-6981001

3、组建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为镇党委、政府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镇科技、文化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指导和管理本镇文化、广播、电视、电影、图书阅览、体育等社会文化公益事业;负责本镇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和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负责本镇科技、文化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55-6981001

4、组建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为镇党委、政府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本镇、村规划,详细规划,城镇设计和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指导、监督规划的实施;负责设计农村房屋建筑立面效果图;负责本镇、村规划行政许可证的初审和呈报工作;负责本镇、村建设工程规划放线及规划实施中间巡查和竣工规划认可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房屋登记工作;负责本镇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本镇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以及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承办本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55-6981001

5、将镇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站更名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为镇党委、政府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保健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负责本镇计划生育手术、妇科常见病诊治和孕情、环情检查、避孕药具发放及管理,技术随访和咨询指导;负责本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信息资料(包括新婚、出生、手术、死亡、迁出迁入等)的调查搜集和统计上报;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55-6981001

6、保留镇林业站,为镇党委、政府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负责推广普及林业科学技术知识,为林农提高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执行国家有关狩猎和猎捕工具管理规定,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展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组织群众防治森林病虫害;协助组织扑救森林火灾队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和工商等部门管理当地集镇竹木市场;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55-6981001

7、保留镇财政所,为镇党委、政府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源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本镇财政预、决算,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在各项财务活动中对财经法规、财政政策、财务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理各项财政收支资金的缴拨业务,监督检查有关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统发工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经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55-6981001

8、设立扶贫工作站,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草拟本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镇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开展本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本镇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承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本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联系电话:0855-6981001

9、保留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为镇党委、政府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本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了解、掌握本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对已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55-698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