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消费预警和信用约束作用,督促经营者增强自我约束和诚信经营意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按照《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消费信息公示。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第二季度,从江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收到投诉举报件121件,其中:
投诉82件,受理71件,未受理11件;受理已办结64件,办理中7件。
举报39件,已立案9件,未立案29件,正在核查中1件;举报已立案办办结2件,办理中7件。
在已办理的投诉和举报中,为消费者累计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25481.9元。
二、接收投诉情况
客体类别 |
投诉举报件 |
投诉 |
举报 |
商品(产品) |
89 |
56 |
33 |
服务 |
32 |
26 |
6 |
合计 |
121 |
82 |
39 |
从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