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林农经营者: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发〔2024〕11号)《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林发〔2024〕10号)文件要求,现将从江县2025年6月份林木采伐限额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5年我县常规采伐限额共572797立方米(其中国有林场6717立方米,集体和个人566080立方米)、年度结转限额7385.639立方米。
截止6月30日,已使用常规采伐限额254519.5立方米(国有林场3842.3立方米、集体和个人250677.2立方米)、年度结转限额7385.64立方米已全部使用完。剩余常规限额318277.5立方米(国有林场2874.7立方米、集体和个人315402.8立方米)。其中剩余商品林限额299661.39立方米(国有林场904.8立方米、集体和个人298756.59立方米)、剩余公益林限额18616.11 立方米(国有林场1969.9立方米、集体和个人16646.21立方米)。详情请见附件。
从江县林业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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