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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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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4〕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县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按照规则要求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

本次局部优化主要涉及:一是调入从江县登阳锰业扩建4.5万吨/年电解金属锰项目,从江县印象文旅综合体项目等9个地块,调入面积15.02公顷,全部涉及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二是调入零星建设用地共计10个地块,主要包括选址有邻避性的油气站和水文站等建设项目,调入面积4.3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3.53公顷;三是县域内调出图斑面积34.67公顷,全部为城镇建设用地增量规模,不涉及现状建设用地,主要涉及县城洛贯开发区、丙妹镇、斗里镇、加榜乡、往洞镇、西山镇、秀塘乡

为保证优化调整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现按照合法性程序对该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从江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联系地址:从江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55-6419042

联系人:韩锐东

附件:从江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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