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林农经营者: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发〔2024〕11号)《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林发〔2024〕10号)文件要求,现将从江县2025年五月份林木采伐限额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5年我县常规采伐限额共572797立方米(其中国有林场6717立方米,集体和个人566080立方米)、年度结转限额7385.639立方米。
截止5月30日,已使用常规采伐限额159182.36立方米(国有林场3842.3立方米、集体和个人155339.86立方米)、年度结转限额7385.64立方米已全部使用完。剩余常规限额413614.84立方米(国有林场2874.7立方米、集体和个人410740.14立方米)。其中剩余商品林限额390142.23立方米(国有林场904.8立方米、集体和个人389237.43立方米)、剩余公益林限额23472.61立方米(国有林场1969.9立方米、集体和个人21502.71立方米)。详情请见附件。
从江县林业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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