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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贵州从江明达建材产业园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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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从江明达建材产业园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提高规划科学性、合理性,增强规划严肃性,维护和提高群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规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贵州从江明达建材产业园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用地面积为266667平方米,约4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72531.7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269473.04平方米。

方案以配套用房为中心区域,厂房围绕中心区域四周建设,形成配套用房、东地块、西地块、南地块四个部分。

中心区域(配套用房):配套用房包含职工食堂、研发中心、职工宿舍楼及9#标准厂房、10#标准厂房等,建筑呈南北向。

东地块:东地块包含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厂房、砂石骨料生产线厂房,建筑呈南北向,11#标准厂房、12#标准厂房,建筑呈东西向。

西地块:西地块包含3-8#标准厂房,13-15标准厂房,建筑呈南北向。

南地块:南地块包含1#标准厂房,2#标准厂房,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砌砖块生产线厂房,建筑垃圾透水混凝土路面砖生产线厂房及垃圾房、配电室、厕所等附属用房。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面积265402平方米,建筑面积172531.77平方米,计容面积269473.04平方米,容积率1.02,建筑密度43.7%,绿地率8.7%,机动停车位1640个。

四、公示时间

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6日(共7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意见反馈方式

欢迎社会公众对该方案进行监督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六、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从江县自然资源局

   址:从江县丙妹镇建安路51号

 理 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0855-6983881

电子邮箱:943529070@qq.com

附件:贵州从江明达建材产业园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总平面图及效果图.pdf


从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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