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社[2019]119号文件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文件要求。经申请人申请,上报我局审核,从江县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贵州之美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符合吸纳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当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条件,补贴资金分别为1000.00元和20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 月15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855-3919854 联 系 人:曾德美
从江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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