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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58号),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30日)。如对资金安排有相关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从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投诉监督电话:0855-6412201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从江县行政中心二号楼二楼
附件:黔财农【2022】58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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