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2024年7月13日,从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县安全生产第十六督导组组长乐小虎率队到秀塘乡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工作组重点对乡镇安全生产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治、24小时值班值守、应急储备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乡镇卫生院、超市等场所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了现场反馈,并责令负责人限期整改。
检查组强调,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尤其是要对安全生产“不放心”环节,严格开展督查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漏洞,实现全覆盖、零容忍,严防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组要求:一是强化“三管”原则,确保责任到人。各单位必须坚决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明确职责,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网,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完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做到有据可查。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可追溯性和系统性,务必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材料;三是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职责,确保工作落实。要切实履行好督促检查工作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漏岗、脱岗现象,同时要加强应急处置演练,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秀塘乡政府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