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森林公安局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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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从江县森林公安局
简介:从江县森林公安局是负责打击全县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和侦办涉林犯罪案件的部门,为政府直属机构。
地址:贵州省从江县銮里大道森林公安局。
邮编:557499
电话:0855-6412465
二、法定职责
(一)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及业务建设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的侦破工作,行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和公安行政、林业行政的职权;
(三)研究制定全县森林公安民警人员培训、教育和录用、警务督察、督办、立功受奖及警衔申报工作;
(四)组织拟订全县森林公安装备、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警务保障和项目建议。
三、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办公室)
1.负责受理群众对涉林案件的报警、求助,指挥调度处警力量赶赴现场处置,并做好处警情况反馈登记;
2.负责对局各部门处警工作的检查、指导,并对接处警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通报。协助相关业务部门制订各类重大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重大涉林案(事)件处置预案,并做好指挥调度工作;
3.指挥协调涉及局各部门参与的重大警务活动;负责本局民警警衔、警籍申报及管理;
4.协助局领导班子抓好队伍管理教育,开展警务督察工作,做好本局人员年度考核考评工作;
5.负责上传下达及措施落实,搞好对外联络、接待、会议组织与筹备:
6.负责公文办理,草拟以工作信息、计划、总结、报告,上报各类信息,作好对外宣传工作;
7.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
8.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法制大队
1.负责组织开展民警法制学习、教育、培训、公安法规和森林资源保护宣传;
2.负责接待来信来访,承办控告和申诉案件等工作;
3.负责本局刑事案件初审,林业行政案件审核工作;
4.负责行政诉讼、执法监督、法律咨询以及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和提供证据工作;
5.负责开展本局所属部门执法质量的考核,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
6.负责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工作;
7.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法制调研工作;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刑侦治安大队
1.负责全县森林案件的刑事犯罪的立案侦察;
2.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强制措施或实行通缉,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依法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勘验、搜查关押、鉴定、冻结、审理,对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以外的案件负责移送起诉;
3.负责刑事犯罪资料,刑事侦察据点和刑事特情工作;
4.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审核查处各类林区治安案件。
(四)警务保障室
1.负责本局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基础建设、罚没经费管理等工作;
2.负责本局办公、办案设施设备采购工作;
3.负责本局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公安装备、被装管理;
4.负责本单位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安排协调车辆及司勤人员出差、办案;
5.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协助指挥中心做好公务接待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派出机构
(一)丙妹派出所:管辖区为丙妹镇〈雍里与丙妹并镇〉高增乡、、国有林场;
(二)西山派出所:管辖区为西山镇、斗里乡、翠里乡、贯洞镇、洛香镇、庆云镇;
(三)停洞派出所:管辖区为停洞镇、下江镇、东朗镇、往洞镇、谷平乡;
(四)宰便派出所:管辖区为宰便镇、刚边乡、秀塘乡、加榜乡、加鸠镇<光辉与加鸠镇>,加勉乡。
派出所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准确掌握本辖区治安动态,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斗争,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3.负责保护本辖区森林资源安全,依法查处森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4.负责办理森林及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5.负责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特行管理,协助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清查清理工作;负责辖区猎枪弹具管理;
6.协助做好护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安全检查;
7.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防火办的日常工作;
8.协助做好辖区内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领导介绍
姚纪元(局长):主持县森林公安局全面工作。
张羽荣(政委):负责队伍建设、党建、党风廉政、政治思想工作,协助局长负责警务督察、精准扶贫和县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含工、青、妇、档案室等)。
全红(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全县涉林案件侦办及本局后勤保障工作(含财务、车辆管理、食堂等),分管法制宣传股、刑侦治安大队、丙妹派出所、西山派出所、停洞派出所、宰便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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